太阳能
(吉隆坡30日讯)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四国的太阳能产品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计划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最高达271%的关税。
根据初步调查,涉及的国家包括大马、柬埔寨、泰国和越南。这些国家的太阳能产品被指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美国销售。
这一裁定于上周五公布,标志着美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在长期争取中的又一次胜利。这些制造商表示,低价进口产品正在损害其业务,并削弱美国政府为支持国内供应链所作的投资努力。
根据彭博社报道,涉及的产品为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以上四国目前是美国此类设备的主要供应来源。这次裁定距离该商务部另一项相关调查的初步结果已有近两个月时间,该调查认定东南亚的太阳能产品从政府补贴中获益。
这调查被视为美国制造商对抗海外竞争对手的最新行动。约12年前,美国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实施类似关税,迫使中国制造商将生产转移至未受关税影响的亚洲国家。
此次调查是来自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联盟贸易委员会的请愿,该委员会成员包括First Solar、Hanwha Qcells USA和Mission Solar Energy等公司。
威利赖恩(Wiley Rein)合伙人兼请愿者首席律师蒂姆布赖比尔在声明中表示:“这些初步关税有助于解决多年来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同时保护美国数十亿美元的太阳能制造和供应链投资。”
他补充道,该四国相关贸易行为对美国制造业和就业带来破坏,而上述初步税率符合当局对市场状况的预期。
尽管如此,此次裁定也引发了一些外国制造商和美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些关税不仅为美国本土的大型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还显著提高了太阳能项目的成本。
大马晶科太阳能技术
初步税率为17.84%
根据裁定,马来西亚的晶科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初步税率为17.84%,其他供应商为81.24%。大马的Hanwha Q Cells则被认定不存在倾销行为,初步税率为0%。
柬埔寨的产品需支付117.12%的保证金。
越南则包括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太阳能(越南)工业有限公司、博维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其初步税率介于53.19%至56.4%之间。相对的,未被明确点名的越南出口商,其税率高达271.28%。
上述最终裁定预计将于明年4月公布,届时初步关税可能会被上调、下调或取消。